不過判決書也指出,老翁的兒子媳婦就住在老翁家樓上,為人子女者除提供專業看護,更應時時關心、探望,但老翁子媳探望時卻沒發現父親長期以同一種姿勢臥床,就連發現腳部腫脹也未馬上送醫,對於父親之死也有可議之處。
判決指出,阿蒂九十六年受雇來台,原本表現盡責。但老翁行動日趨不便,後來只能整天躺在床上,阿蒂便趁機偷走老翁枕頭下的金手鐲、金戒指,變賣六萬五千元匯回印尼老家。
阿蒂審理坦承行竊,卻辯稱因每每為老翁翻身,老翁就會喊痛、狂叫,才會沒按時翻身,但合議庭認為阿蒂是專責看護工、受過專業訓練,為患者翻身更是義務,就算老翁堅不配合,也應設法克服或請雇主幫忙解決,不能以此當作藉